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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早报2022.10.24

2022/10/24 8:38:28 次浏览 分类:会计日报

『会计人早报』

满足这些条件,可提前退休,男女都可以申请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前退休?


今天,给大家梳理三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方式。



企业职工

符合这几种情况可提前退休


按照原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工人要办理提前退休,必须要符合这几种条件。


一是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而且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男性达到55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


二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


注意:第三项条件有一定的时限性,是特定年代的特殊规定,而且符合这个条件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已经执行完毕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提前5年退休


我们都知道,社保要累计缴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不过不同的人群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在大部分城市,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岁,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是55岁。


女职工,顾名思义是由单位缴纳社保,而灵活就业人员是自己缴纳社保。可是灵活就业人员大部分都是自由职业者或者没有工作的人,很多人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每个月自己缴纳社保经济压力已经很大了,更希望50周岁能够退休。


这类员工只需要选择【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组合缴纳,就可以实现提前5年退休的目的。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的相关政策:


1、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需年满55周岁退休;

2、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年满50周岁时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年满50周岁退休。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女性从来没上过班,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那么55岁退休。如果上过班,以职工身份缴纳过社保的女性,50岁退休。


那么,以职工身份缴纳社保的年限有规定吗?这里也有一条相关政策:




也就是说,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保的女性朋友,只要退休前能在工人岗位工作满1年(即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就能按照女工人50岁退休的标准申请退休。




公务员

工作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新公务员法的一大亮点是:工作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其中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


  • 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 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同时,国家明确: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最后,也要提醒大家,提前退休和正式退休所享受的待遇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大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捐赠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内扣除。注意,有结转部分时,应先扣以前年度结转,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除限额扣除外,还存在全额扣除,全额扣除一般存在时间限制,而且是针对特定的事项,比如2020.1.1~2021.3.3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可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可全额扣除。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但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股权捐赠是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捐赠需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公益捐赠进行避税或转移利润,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捐赠转移利润避税,税法规定直接捐赠不予扣除。


此外,税前扣除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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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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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关键词弄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正值申报纳税期,4个“关键词”带你厘清政策要点,一起来学习吧。


一、继续延长


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由于所属期为2021年10月和2022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2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二、缓缴期限


1.按季申报


2.按月申报


注意:

1.缓缴的税费包括上述所属期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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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关键词弄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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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文由万德软件整理发布,素材来源:会计家园每日学财税、小颖言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税务、梅松讲税。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