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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早报2022.11.01

2022/11/1 8:17:11 次浏览 分类:会计日报

『会计人早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新税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现将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总局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销售电子烟应当选择“电子烟”类编码开具发票。
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附件7)附注1《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中新增“电子烟”子目,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
三、符合3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从事生产、批发电子烟业务应当按规定填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我国电子烟行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电子烟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为10%。
五、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附件7的附注1同时废止。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33号公告和本公告的规定,对相关纳税人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及时为其办理消费税税种认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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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新税率表

http://wander.wx.weizhongjh.com/news/show-309.html


你所关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个常见问题!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缴纳?

答复:

残疾人保障金,这2种情况下的企业不用缴纳!

情况一

如果你的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就不用交残保金;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要交相应的残保金。

因此提醒大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缴纳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情况二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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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关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个常见问题!

http://wander.wx.weizhongjh.com/news/show-310.html

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直接无偿过户到公司名下了,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请问

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直接无偿过户到公司名下了,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复

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直接无偿过户到公司名下,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


参考

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参照《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

2018年6月,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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